力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向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对于《关于向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综合考虑了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与关联方协商确定增资方案。本次交易有利于推动公司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解散注销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对于《关于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解散注销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
本次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解散是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的要求,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肖翔、任晓常、窦军生2023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