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力帆科技(601777)公司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对于《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

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正常业务需求,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对于《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其已确认且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肖翔、任晓常、窦军生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