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科技:关于原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2  力帆科技(601777)公司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法院裁定: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力帆”)被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源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河南力帆自2023年12月15日进入破产程序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发展。

一、破产清算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鉴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已资不抵债,不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同意其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3年12月15日,济源市人民法院出具《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豫9001破申5号],裁定受理河南力帆破产清算申请,同时出具《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豫9001破5号],指定河南朗齐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力帆管理人。2024年4月15日,济源市人民法院出具《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豫9001破5号之九],宣告河南力帆破产。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7日、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申请

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收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7),《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二、本次裁定情况

2024年11月8日,河南力帆管理人收到济源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豫9001破5号之十四],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对河南力帆资产、账册、印章等进行了接管,委托审计机构对账册进行了审计,委托评估机构对接管资产进行了评估,对职工债权进行了审查、公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了审查、确认;债权人会议核查了债权,并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变价及分配等方案。本院宣告河南力帆破产后,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了拍卖,经六次拍卖均流拍。囿于市场行情及河南力帆破产财产特殊情况,现有财产变价存在一定困难,持续降价不能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当前无可供分配的财产。现破产清算主要工作已经结束,管理人申请终结河南力帆破产清算程序,并承诺继续履行职务,直至破产财产变价、分配完毕,完成公司注销手续等,该申请符合《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0条规定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

(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河南力帆自2023年12月15日进入破产程序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破产程序终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发展。河南力帆管理人将根据济源市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办理后续工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2日

? 报备文件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豫9001破5号之十四]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