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77证券简称:千里科技公告编号:2026-039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重庆睿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36,000万元 | 42,300万元 | 不适用:未做预计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52,700(含本次)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4.84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因经营发展需要,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制造”)向交通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6,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以持有的重庆银行A股4,400万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各笔(各期)债务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质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质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截至目前,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重庆睿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杨群纲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7842041824 |
| 成立时间 | 2005年12月31日 |
| 注册地 |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山大道668号 |
| 注册资本 | 518,000万元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管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二手车经纪;研制、开发、制造、销售汽车及配件,销售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白银饰品摩托车及配件、天然橡胶及橡胶制品、黄金饰品;经营和代销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经营经批准的境外加工装配项目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配件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45,494.66 | 603,959.68 | |
| 负债总额 | 340,090.91 | 401,440.64 | |
| 资产净额 | 205,403.75 | 202,519.04 | |
| 营业收入 | 107,697.71 | 596,824.78 | |
| 净利润 | 2,781.78 | -18,568.4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质押人: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3.主债务人:重庆睿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保证方式:股票质押担保
5.最高债权金额:36,000万元人民币6.保证期间:自各笔(各期)债务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质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质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保管质物和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质物处置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担保的主合同:出质人为债务人与质权人在2026年6月29日至2029年5月26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叁亿陆仟万元整。
9.是否反担保:否
10.质押资产:公司持有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4,400万股股票。(质押最终以实际办理登记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2,7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4.84%;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4,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12%;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48,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72%。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