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 录
会议须知 ...... 3
现场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调整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7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以及股东在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取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五、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4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4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1、
2、3、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八、本公司聘请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现场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4年9月18日(周三)上午10:30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会议主持人:李仙德先生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听取并审议公司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3、《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推举监票人、计票人(股东代表两名、律师和监事各一名);
四、股东审议并填写表决票,股东及代理人若需质询,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可进行发言;
五、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六、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代理人: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2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姓名 | 尉建清 | 占自平 | 田志刚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12年 | 2017年 | 2004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05年 | 2017年 | 2007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12年 | 2017年 | 2019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4年 | 2022年 | 2024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2023年,签署雪龙集团、金鹰股份、扬电科技、传化智联、正强股份、福莱蒽特、西测测试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雪龙集团、扬电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锦鸡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 | 2023年,签署晶科科技2022年度审计报告。 | 2023年,签署八一钢铁、中国黄金、中金黄金、吉电股份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八一钢铁、中国黄金、中金黄金 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八一钢铁、中国黄金、中金黄金2020 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共计66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580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定价原则基础上,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审计工作质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审议。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议案二、关于调整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以下简称“原担保计划”)的实施进展并结合公司下半年业务开展计划,为提高决策效率,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调整原担保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计划调整情况
(一)担保计划调整情况
1、原担保计划及实施进展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提供人民币16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66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94亿元。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分别刊登于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172、2023-178)。
截至2024年7月末,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已使用102亿元,剩余58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已使用28亿元,剩余3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已使用74亿元,剩余20亿元。
2、拟调整担保计划情况
根据原担保计划的实施进展,并结合公司下半年业务开展计划,公司预计剩余担保额度无法满足公司后续的融资担保需求。为提高决策效率,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本次拟对原担保计划调整如下:
(1)将对合并报表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公司的担保额度24亿元调整为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公司的担保额度,并对合并报表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公司再追加32亿元担保额度。
上述调整后,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将由原1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调
增至19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由66亿元调减至4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由94亿元调增至150亿元。
(2)新增对参股公司的2亿美元担保额度。
为满足电站项目投资开发的业务需求,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2亿美元的担保额度。综上,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调整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被担保方 | 原担保计划 | 已使用额度 | 原剩余额度 | 本次拟调整 额度 | 调整后的 担保计划 | 调整后的 剩余额度 |
合并报表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 | 66 | 28 | 38 | -24 | 42 | 14 |
合并报表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 | 94 | 74 | 20 | 56 | 150 | 76 |
对合并报表内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 160 | 102 | 58 | 32 | 192 | 90 |
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 | - | - | - | 2亿美元 | 2亿美元 | 2亿美元 |
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3、被担保方情况
调整后的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剩余担保额度的被担保方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一、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 |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3.35% | 70,201.26 | 10,000.00 | 0.64% | 否 |
Jinkoholding Energy Generation, S.L.U. | 0.19% | 4,646.34 | 80,000.00 | 5.14% | 否 |
其他合并报表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 | 70%以下 | — | 50,000.00 | 3.21% | 否 |
小计 | — | — | 140,000.00 | 8.99% | — |
二、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 | |||||
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76.67% | 70,000.00 | 50,000.00 | 3.21% | 否 |
五大连池市晶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1% | 0.00 | 100,000.00 | 6.42% | 否 |
晶科电力(香港)有限公司 | 80.53% | 50,859.82 | 250,000.00 | 16.05% | 否 |
Tanweer Qewa Energy | 100.04% | 31,965.33 | 160,000.00 | 10.27% | 否 |
其他合并报表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 | 70%以上 | — | 200,000.00 | 12.84% | 否 |
小计 | — | — | 760,000.00 | 48.79% | — |
合计 | — | — | 900,000.00 | 57.77% | — |
三、参股公司 | |||||
Dhafrah PV2 Energy Company LLC (以下简称“Dhafrah PV2”) | 99.14% | 16,239.45 万美元 | 20,000.00 万美元 | 9.16% | 否 |
参股公司Dhafrah PV2为阿布扎比Al Dhafrah 2,100MW光伏电站的项目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20%的股权。为项目融资延期及保函开立需要,各股东拟按各自持股比例,通过股权质押等方式为Dhafrah PV2提供本金不超过10亿美元的担保,公司对应提供的担保本金不超过2亿美元。
(二)担保计划说明
1、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包括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融资担保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履约担保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下属公司EPC业务、电站资产交易、售电业务、各类电站及储能项目开发投建的合同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开具项目投标保函、并网保函、履约保函等各类保函。
2、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科”)是公司工商业分布式电站的投资管理平台,公司通过上海晶科间接持有各工商业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担保计划中对上海晶科的担保额度包括对其下属项目公司的担保额度。
3、由于电站项目投资开发的业务特性,公司每在一个新地区投资运营电站项目时,通常都需要在当地设立项目子公司。随着公司业务对外拓展,公司后续还会不断设立新的项目公司。考虑上述业务特性,为便利下属公司开展业务,提高决策效率,授权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总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下属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
4、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被担保主体的同一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议案》继续有效。
(四)授权情况
1、为提高决策效率,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调整后的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以及额度调剂事宜,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2、超过授权担保范围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上述调整后的担保计划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6个月。以上调整后的授权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旨在满足被担保方日常经营活动和发展的资金及履约需求。针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担保对象,公司能够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针对参股公司,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原担保计划的实际使用及剩余额度情况,并考虑国内
外业务在本年度的后续担保预计情况来调整2024年度担保计划额度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及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障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对公司合并报表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对参股公司,公司按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11,981.16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16.32%,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83,131.95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请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审议。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是否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
1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13611005787856680 | 2011-07-28 | 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国道西路63号 | 李仙德 | 357,095.4622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 | 本公司 |
2 | Jinkoholding Energy Generation, S.L.U. | 税务认证号:N.I.F. B90465477 | 2019-11-13 | 西班牙 | 董事:李仙德,Xiaoshu Bai | 3,000欧元 | 光伏电站的设计、建设和运营,太阳能项目的投资和开发等 | 是 |
3 | 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913101083986328679 | 2014-07-14 |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21、22、23号四 | 邹志广 | 100,000 | 太阳能光伏科技、电力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 是 |
4 | 五大连池市晶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 91231182MAC8E4P7XN | 2023-02-07 |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经济开发区新发园区综合业务楼二层204 | 邹志广 | 1,000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 | 是 |
5 | 晶科电力(香港)有限公司 | 税务认证号:67892288 | 2017-06-26 | 中国香港 | 董事:李仙德,Xiaoshu Bai | 2,300万美元 | 光伏电站的设计、建设和运营,太阳能项目投资开发,提供咨询服务、行政服务和辅助服务等 | 是 |
6 | Tanweer Qewa Energy | 税务认证号:7036999816 | 2023-10-16 | 沙特阿拉伯 | 董事:Mothna Bahjat Hamdan Qteishat | 50,000沙特里亚尔 | 电站、变电站的维修和保养、建设,以及能源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活动 | 是 |
7 | Dhafrah PV2 Energy Company LLC | 税务认证号:3788754 | 2020-10-15 | 阿联酋 | 董事:Alastair James Mulligan,Abdulaziz Mohamed Abdulla Alobaidli Alhammadi,Badour Salem Rashed Matar Alqubaisi,Nguyen Huy Cuong Dao,Mothna Bahjat Hamdan Qteishat,Quentin Didier Herve Georges Cressonnieres,Olivier Sebastien Chazalmartin | 500,000迪拉姆 | 电站维护、电力企业投资、建设和管理、发电机和变压器的安装和维护等 | 否 |
附件2: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 人民币元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4年6月 30日 (未经审计) | 2024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 31日 (经审计) | 2023年度 (经审计) | 是否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1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2,875,225,011.49 | 27,159,813,526.73 | 15,715,411,484.76 | 1,922,796,256.99 | 92,393,154.88 | 41,044,613,956.04 | 25,355,454,034.60 | 15,689,159,921.44 | 4,370,360,804.01 | 392,328,979.43 | 否 |
2 | Jinkoholding Energy Generation, S.L.U. | 5,103,705.93 欧元 | 9,519.93欧元 | 5,094,186.00欧元 | 24,834.68欧元 | 71,664.20欧元 | 6,425,194.68欧元 | 1,589,672.88欧元 | 4,835,521.80欧元 | 115,668.46欧元 | 4,421,896.85欧元 | 否 |
3 | 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10,089,954,587.13 | 7,735,820,260.40 | 2,354,134,326.73 | 395,040,688.98 | 84,582,323.69 | 10,803,810,602.90 | 8,536,711,498.99 | 2,267,099,103.91 | 888,460,387.88 | 227,228,351.19 | 否 |
4 | 五大连池市晶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 58,370,395.19 | 58,375,811.33 | -5,416.14 | 0 | -4,529.96 | 359,925.15 | 360,811.33 | -886.18 | 0 | -886.18 | 否 |
5 | 晶科电力(香港)有限公司 | 79,273,568.65美元 | 63,838,946.77美元 | 15,434,621.88美元 | 404,541.00 美元 | -2,555,906.58美元 | 69,493,106.01美元 | 51,502,577.55美元 | 17,990,528.46美元 | 20,986,525.45美元 | 4,404,477.49美元 | 否 |
6 | Tanweer Qewa Energy | 73,771.82美元 | 73,799.76美元 | -27.94美元 | 0美元 | -27.94美元 | 7,625.33美元 | 7,625.33美元 | 0美元 | 0美元 | 0美元 | 否 |
7 | Dhafrah PV2 Energy Company LLC | 4,726,036,211.91迪拉姆 | 4,685,550,068.00迪拉姆 | 40,486,143.91迪拉姆 | 103,512,460.00迪拉姆 | -29,088,253.33迪拉姆 | 4,836,611,859.24迪拉姆 | 4,718,443,593.00迪拉姆 | 118,168,266.24迪拉姆 | 157,664,688.00迪拉姆 | 15,200,368.24迪拉姆 | 否 |
议案三、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理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分布式电站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陆续审议批准了公司下属公司与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下属公司签署《能源管理协议》事宜,同意由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在晶科能源下属公司厂区内投资建设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以下简称“工商业光伏电站”),并向其提供长期售电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6日、2021年8月20日、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晶科能源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和《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4)。
协议涉及的电站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营,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协议的履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项目名称 | 预计25年运营期售电总金额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售电金额(未经审计) | 决策机构 |
销售商品 | 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海宁0.38MW工商业光伏电站 | 635 | 47.13 | 总经理办公会 |
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 江西上饶5.98MW工商业光伏电站 | 7,400 | 949.27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
江西上饶12MW工商业光伏电站 | 15,500 | 804.31 |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 | 浙江义乌20MW工商业光伏电站 | 27,525 | 2,284.40 |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海宁3.5MW工商业光伏电站 | 4,414.75 | 492.85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合 计 | 55,474.75 | 4,577.96 | / |
注:江西上饶5.98MW工商业光伏电站的电费结算主体于2022年5月由“晶科能源”变更为其下属控股公司“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浙江海宁3.5MW工商业光伏电站的电费结算主体于2023年2月由“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变更为晶科能源另一全资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本次拟对上述正在履行的长期售电协议进行重新审议,重新审议前后交易定价、预计总交易额等未发生变化。
(二)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胡建军先生和唐逢源先生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重新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下的工商业光伏电站均已建成并网,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向关联方提供售电服务,符合原定的投资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政策与公司和其他客户的相关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794799028G法定代表人:李仙德注册资本:1,000,519.9351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3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为A股科创板上市公司,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晶科能源58.59%股份。
晶科能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3,211,654.18 | 13,104,946.34 |
负债总额 | 9,775,635.39 | 9,547,537.63 |
资产净额 | 3,436,018.79 | 3,557,408.72 |
资产负债率(%) | 73.99 | 72.85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1,868,177.85 | 2,308,367.19 |
净利润 | 744,047.72 | 117,572.45 |
2、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能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90954553T法定代表人:陈经纬成立时间:2006年8月2日注册资本:205,498.84144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浙江晶科能源100%股权。浙江晶科能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浙江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74,753.66 | 902,545.14 |
负债总额 | 818,786.96 | 640,685.26 |
资产净额 | 255,966.70 | 261,859.88 |
资产负债率(%) | 76.18 | 70.99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634,568.21 | 353,660.64 |
净利润 | 14,561.12 | 5,662.74 |
3、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新材料”)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CYJBN7N法定代表人:陈经纬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0年3月24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8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股东结构:浙江晶科能源持有浙江晶科新材料100%股份,系晶科能源的全资下属公司。浙江晶科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浙江晶科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269.36 | 10,047.34 |
负债总额 | 5,929.93 | 5,778.58 |
净资产 | 4,339.43 | 4,268.76 |
资产负债率(%) | 57.74 | 57.51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6,003.92 | 4,003.18 |
净利润 | 612.20 | -80.36 |
4、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晶科能源”)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MA39762G98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成立时间:2020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上饶晶科能源63.2238%股权,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饶晶科能源36.7762%股权。上饶晶科能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上饶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743,898.38 | 1,629,300.50 |
负债总额 | 1,184,995.57 | 1,088,509.30 |
资产净额 | 558,902.81 | 540,791.20 |
资产负债率(%) | 67.95 | 66.81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5,061,295.07 | 927,608.77 |
净利润 | 127,034.45 | -18,171.18 |
5、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晶科能源”)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ECGY769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成立时间:2019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诚信大道1555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调试、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义乌晶科能源60.8824%股权,浙江义欣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持有义乌晶科能源21.4706%股权,义乌市弘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义乌晶科能源17.6471%股权。
义乌晶科能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义乌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38,604.44 | 697,126.17 |
负债总额 | 566,531.70 | 424,340.28 |
资产净额 | 272,072.74 | 272,785.89 |
资产负债率(%) | 67.56 | 60.87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082,336.79 | 192,185.51 |
净利润 | 68,418.56 | -612.30 |
6、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能源”)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B8YBC50法定代表人:陈经纬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357,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安江路11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结构:晶科能源的控股子公司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海宁晶科能源51.4006%股权,晶科能源持有海宁晶科能源25.2101%股权,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海宁晶科能源21.0084%股权,浙江晶科能源持有海宁晶科能源2.3810%股权。
海宁晶科能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海宁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223,547.49 | 2,119,538.35 |
负债总额 | 1,527,006.55 | 1,411,742.04 |
资产净额 | 696,540.94 | 707,796.31 |
资产负债率(%) | 68.67 | 66.61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137,621.02 | 619,430.42 |
净利润 | 219,215.96 | 11,082.11 |
(二)关联关系
晶科能源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上述关联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前后交易定价、预计总交易额未发生变化。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浙江海宁0.38MW工商业光伏电站
1、协议签署方
甲方(项目公司):海宁市晶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乙方(用电方):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联红路65号
3、项目方案:甲方利用乙方指定的合法建筑物屋顶投资建设容量为0.38MW的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所发电能优先出售给乙方使用。
4、项目运营期限:25年。
5、电费结算:按项目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平谷)工业电价的85%计算。
(二)江西上饶5.98MW工商业光伏电站
1、协议签署方
甲方(屋顶业主):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项目公司):上饶晶益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丙方(用电方):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上饶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
3、项目方案:乙方利用甲方指定的合法建筑物屋顶投资建设容量为5.98MW的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所发电能优先出售给丙方使用,富余电能并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相关收益由乙方享有。
4、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25年。
5、电费结算:按项目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工业电价的85%计算。
6、租赁费用:各方确认,乙方无需向甲方、丙方支付项目场地的租金或其他费用。
(三)江西上饶12MW工商业光伏电站
1、协议签署方
甲方(屋顶业主、用电方):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乙方(项目公司):上饶晶益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上饶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
3、项目方案:乙方利用甲方指定的合法建筑物屋顶投资建设容量为12MW的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所发电能优先出售给甲方使用,富余电能并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相关收益由乙方享有。
4、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25年。
5、电费结算:按项目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工业电价的90%计算。
6、租赁费用: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项目场地的租金或其他费用。
(四)浙江义乌20MW工商业光伏电站
1、协议签署方
甲方(屋顶业主、用电方):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
乙方(项目公司):义乌市晶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诚信大道1555号
3、项目方案:乙方利用甲方指定的合法建筑物屋顶投资建设总容量为20MW的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所发电能优先出售给甲方使用,富余电能并入公共电网或由乙方自行安排,电能的相关收益由乙方享有。
4、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25年。
5、电费结算:按项目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工业电价的85%计算。
6、租赁费用: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项目场地的租金或其他费用。
(五)浙江海宁3.5MW工商业光伏电站
1、协议签署方
甲方(屋顶业主):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乙方(项目公司):海宁市晶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丙方(用电方):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89号
3、项目方案:乙方利用甲方指定的合法建筑物屋顶用于投资建设容量为
3.5MW的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所发电能优先出售给丙方使用,富余电能并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相关收益由乙方享有。
4、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25年。
5、电费结算:按项目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工业电价的85%计算。
6、租赁费用:各方确认,乙方无需向甲方、丙方支付项目场地的租金或其他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分布式电站业务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下的分布式电站均已建成并网,公司继续履行售电服务符合原定的投资规划,有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请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审议。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议案四、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代理人: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关联方晶科能源指定厂区内投资建设2个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和1个储能项目,项目所发/放电量优先供晶科能源下属公司使用。双方下属公司拟就上述合作事宜签署《能源管理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公司与关联方晶科能源下属公司签署《能源管理协议》,并同意在预计交易金额内推进关联交易的具体实施。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胡建军先生和唐逢源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能源管理协议》项下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储能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分别为25年、10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署的《能源管理协议》主要是通过在关联方厂区内投资建设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和储能项目,向关联方提供长期售电业务和储能充放电服务。本协议的签订及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规模,加速储能业务的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预计金额 | 2024年1~6月 实际发生额 (未经审计) |
采购 原材料 | 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 | 采购组件、支架 | 65,000 | 35,318.95 |
采购储能设备 | 20,000 | 4,213.12 | ||
小 计 | 85,000 | 39,532.07 | ||
销售 商品 | 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 | 屋顶分布式电站的售电交易(注1) | 17,218.09 | 5,990.94 |
斯沃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9.55 | ||
小 计 | 17,218.09 | 6,010.50 | ||
提供 劳务 | JinkoSolar Holding Co.,Ltd | 电站托管服务 | 696 | 344.77 |
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 | 储能充放电服务(注1) | 735.67 | 372.13 | |
售电服务等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服务 | 2,100 | 1,325.87 | ||
变电站运维服务(注2) | - | 61.40 | ||
节能改造服务 | 820 | 193.52 | ||
小 计 | 4,351.67 | 2,297.68 | ||
租赁 房产 | 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 | 租赁办公场地 | 1,250 | 232.93 |
租赁厂区屋顶(注1) | 930.48 | 539.33 | ||
小 计 | 2,180.48 | 772.25 | ||
合 计 | 108,750.24 | 48,612.50 |
注:
1、上表所列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包括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其他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单独审议批准的关于售电、储能充放电等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项下的2024年度预计发生额。
2、2024年5月,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晶科能源下属公司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外包合同》,由公司为上述关联方指定的变电站提供运维服务,服务费分别为150.5万元、160万元,服务期均为1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总经理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本次拟签署的《能源管理协议》的约定,公司拟在关联方指定的合法场地上投资建设2个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和1个储能项目,项目所发/放电量优先供关联方使用,预计项目运营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8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项目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25年运营期交易总额 | 电费折扣 |
销售 商品 | 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玉环27MW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 | 售电交易 | 37,000 | 6.8折 |
上饶晶科能源叁号智造有限公司 | 江西上饶5.99MW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 | 8,000 | 8.0折 | ||
小 计 | 45,000 | ||||
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项目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10年运营期交易总额 | 能源服务费率 |
提供 劳务 |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 浙江海宁10MW/20MWH储能项目 | 储能充放电服务 | 5,800 | 80% |
小 计 | 5,800 | ||||
合 计 | 50,8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794799028G法定代表人:李仙德注册资本:1,000,519.9351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3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结构:晶科能源为A股科创板上市公司,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晶科能源58.59%股份。
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3,211,654.18 | 13,104,946.34 |
负债总额 | 9,775,635.39 | 9,547,537.63 |
资产净额 | 3,436,018.79 | 3,557,408.72 |
资产负债率(%) | 73.99 | 72.85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1,868,177.85 | 2,308,367.19 |
净利润 | 744,047.72 | 117,572.45 |
2、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晶科能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1MA28GL723H法定代表人:陈经纬成立时间:2016年7月29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宏苔路691号(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玉环晶科能源100%股权。玉环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32,040.23 | 310,649.49 |
负债总额 | 171,990.22 | 250,728.99 |
净资产 | 60,050.01 | 59,920.50 |
资产负债率(%) | 74.12 | 80.71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17,425.95 | 134,052.75 |
净利润 | 1,318.24 | -131.33 |
3、上饶晶科能源叁号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智造”)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MACPB77Y3J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成立时间:2023年7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晶科能源智造100%股权。
晶科能源智造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8,921.13 | 152,664.68 |
负债总额 | 107,147.83 | 154,688.15 |
净资产 | 1,773.30 | -2,023.46 |
资产负债率(%) | 98.37 | 101.33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749.67 | 67,197.71 |
净利润 | -3,226.70 | -3,796.77 |
4、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能源”)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B8YBC50法定代表人:陈经纬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357,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安江路11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结构: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海宁晶科能源51.4006%股权,晶科能源持有海宁晶科能源25.2101%股权,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海宁晶科能源21.0084%股权,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持有海宁晶科能源2.3810%股权。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均为晶科能源的下属公司。海宁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223,547.49 | 2,119,538.35 |
负债总额 | 1,527,006.55 | 1,411,742.04 |
资产净额 | 696,540.94 | 707,796.31 |
资产负债率(%) | 68.67 | 66.61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137,621.02 | 619,430.42 |
净利润 | 219,215.96 | 11,082.11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晶科能源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上述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在与本公司以往经营合作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浙江玉环27MW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
甲方(屋顶业主、用电方):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项目公司):玉环市晶财新能源有限公司
(1)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宏苔路691号
(2)项目方案:乙方利用甲方指定的合法建筑物屋顶用于投资建设总容量为27MW的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所发电能优先出售给甲方使用,富余电能并入公共电网或由乙方自行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出售给其他第三方),电能的相关收益由乙方享有。
(3)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25年。
(4)电费结算:按甲方适用的项目当地电力公司公布的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同时段(尖峰平谷)分时电度电价的68%结算。
(5)租赁费用: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给予甲方电价折扣,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项目场地的租金、使用费或其他费用。
(6)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有权机关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江西上饶5.99MW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
甲方(用电方):上饶晶科能源叁号智造有限公司
乙方(项目公司):上饶市盛芦电力有限公司
(1)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3号
(2)项目方案:乙方利用甲方指定的合法建筑物屋顶用于投资建设总容量为5.99MW的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所发电能优先出售给甲方使用,富余电能并入公共电网或由乙方自行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出售给其他第三方),电能的相关收益由乙方享有。
(3)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25年。
(4)电费结算:按甲方适用的项目当地电力公司公布的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同时段(尖峰平谷)分时电度电价的80%结算。
(5)租赁费用: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给予甲方电价折扣,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项目场地的租金、使用费或其他费用(屋顶租金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屋顶业主)。
(6)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有权机关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浙江海宁10MW/20MWH储能项目
该储能项目为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公司与晶科能源的《合作框架协议》中的计划合作项目之一,具体协议尚未签署,项目尚未实施。本次拟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以及目前市场情况签署正式《能源管理协议》,并对原《合作框架协议》里初步约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原12MW/24MWH)、运营期(原20年)以及能源服务费率(原90%)进行调整,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乙方:海宁市晶白储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安江路118号
(2)项目方案:乙方利用甲方指定的合法场地投资建设容量为10MW/20MWH储能项目;储能项目在谷/平时电价时段存储电力能源,在尖峰时段或甲方指定时间段向甲方供电,甲方按约定的能源服务费率向乙方支付能源服务费用。
(3)项目运营期:自储能项目无故障试运行满72小时之日起10年。
(4)能源服务费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能源服务费=[甲方通过储能项目使用的电量*当地供电局同时段同等电量结算电价(尖峰电价或峰时电价)—储能充电量*当地供电局同时段同等电量结算电价(谷时电价或平时电价)]*80%,
即能源服务费率为80%。如甲方要求乙方储能项目在非尖峰或高峰电价时段为甲方供电,则所供电量按照峰时电价结算。
(5)其他费用: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储能项目土地使用费、变压器容量费用或需量费用等)。
(6)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有权机关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政策符合市场惯例,与公司和其他非关联客户的此类交易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定价合理、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署《能源管理协议》所涉及的合作内容主要为售电交易和储能充放电服务,是基于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和储能业务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请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审议。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