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4:30以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赵陵先生、刘秋明先生、付建平先生、尹岩武先生、陈明坚先生、王勇先生、浦伟光先生、任永平先生、殷俊明先生、刘运宏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宋炳方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赵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长和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上海地区办公用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3年一季度经营情况的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的报告。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