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9:30以现场、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赵陵先生、刘秋明先生、付建平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尹岩武先生、陈明坚先生、王勇先生、浦伟光先生、任永平先生、殷俊明先生、刘运宏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宋炳方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赵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年度授权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自营业务规模上限的议案》,同意:
1.2023年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上限为净资本
的300%(监管标准为不超过净资本的500%)。
2.2023年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上限为净资本的50%(监管标准为不超过净资本的100%)。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谢松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1.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谢松先生非执行董事任职将自股东大会选举后生效。
2.谢松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上述任职将在其正式担任董事后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题的议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谢松先生简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附件:
谢松先生简历
谢松先生,1971年出生,自华东船舶工业学院取得管理工程专业学士学位。现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金融部总经理,中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曾任中建八局安装公司苏州公司财务科科长,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资金部经理、融投资管理部副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董事,中建利比亚分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等。
除上述简历披露外,谢松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