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付建平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经审阅付建平先生的履历等材料,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公司副总裁的职责要求。
3.同意聘任付建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王勇、浦伟光、任永平、殷俊明、刘运宏
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