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上午9:30以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赵陵先生、宋炳方先生、尹岩武先生、陈明坚先生、浦伟光先生、任永平先生、殷俊明先生、刘运宏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刘秋明先生、谢松先生、王勇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赵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长和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