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关于业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2日收到公司业务总监李炳涛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李炳涛先生辞去公司业务总监职务。李炳涛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和债权人的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炳涛先生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