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部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每年应当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预计负债的确认和冲回、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减值、结构化主体的合并等。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安永华明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的与境外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安永华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金融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执业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安永华明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估值咨询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重点难点沟通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安永华明专业技术部和审计质量管理团队及时沟通,对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提供专业解读。
2.意见分歧解决
安永华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安永华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安永华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安永华明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安永华明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安永华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安永华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价
2023年,安永华明提供的审计服务主要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公司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审阅,年度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表、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专项审计,专项合并资产负债表、专项合并利润表、专项合并净资本计算表、专项合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及专项合并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专项审计,关联交易告慰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等。
公司认为安永华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独立于本公司并履行执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