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梅晓鹏先生、张叶艺先生的辞职申请,梅晓鹏先生、张叶艺先生自2018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梅晓鹏先生、张叶艺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规定,梅晓鹏先生、张叶艺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完成之前,梅晓鹏先生、张叶艺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公司对梅晓鹏先生、张叶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建设和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