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46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涉及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中的个别事项所涉及的数据、内容较多,汇总与整理的工作量较大,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