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等资料于2023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公司能更好地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