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浦发”)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被司法冻结。
近日,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浦发”)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得知,中国浦发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 控股股东 | 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 起始日 | 冻结 到期日 | 冻结 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中国 浦发 | 是 | 17,000,000 | 100% | 4.80% | 否 | 2023-10-31 | 2026-10-30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计 | 17,000,000 | 100% | 4.80%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国浦发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中国浦发 | 17,000,000 | 4.80% | 17,000,000 | 100.00% | 4.80% |
合计 | 17,000,000 | 4.80% | 17,000,000 | 100.00% | 4.80% |
三、 其他说明
1. 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与中国浦发于2020年8月28日签订的《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国能源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委托中国浦发行使,中国浦发为公司控股股东。
2. 2023年8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司法裁定强制拍卖中国能源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产”)、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浦发”)因司法拍卖增持,国机资产竞买取得蓝科高新78,130,7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4%),并在收到司法裁定的当天国机资产与中国浦发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所取得的78,130,744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中国浦发行使。同时经普陀法院裁定,中国浦发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取得蓝科高新股票1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0%))。
3. 中国浦发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 本公司与中国浦发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3-059本次中国浦发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5.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