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8  蓝科高新(601798)公司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能源持有公司股份24,148,665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此次股份被解除冻结后,中国能源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24,148,66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1%。2024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4司冻0626-3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沪02执138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0102执9566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0102执9565号]、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京04执恢181号],获悉公司股东中国能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解冻和轮候解冻,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沪02执138号](无限售流通股,司法解冻),因中国能源与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工作需要,此前该公司申请司法冻结中国能源持有公司11,874,719股股份于2024年6月26日解除司法冻结。

股东名称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11,874,719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9.17%
占公司股本比例3.35%
解除冻结时间2024年6月26日
持股数量24,148,665股
持股比例6.81%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24,148,665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81%

2、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沪02执138号](无限售流通股,轮候解冻),因中国能源与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工作需要,此前该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中国能源持有公司118,934,662股股份于2024年6月26日解除轮候冻结。

股东名称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118,934,662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股本比例33.55%
解除冻结时间2024年6月26日
持股数量24,148,665股
持股比例6.81%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24,148,665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81%

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0102执9566号](无限售流通股,轮候解冻),因案件执行需要,此前轮候冻结中国能源持有公司3,294,972股股份于2024年6月26日解除轮候冻结。

股东名称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3,294,972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64%
占公司股本比例0.93%
解除冻结时间2024年6月26日
持股数量24,148,665股
持股比例6.81%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24,148,665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81%

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0102执9565号](无限售流通股,轮候解冻),因案件执行需要,此前轮候冻结中国能源持有公司2,712,591股股份于2024年6月26日解除轮候冻结。

股东名称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2,712,591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1.23%
占公司股本比例0.77%
解除冻结时间2024年6月26日
持股数量24,148,665股
持股比例6.81%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24,148,665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81%

5、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京04执恢181号](无限售流通股,轮候解冻),因中国能源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此前该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中国能源持有公司8,341,583股股份于2024年6月26日解除轮候冻结。

股东名称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8,341,583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4.54%
占公司股本比例2.35%
解除冻结时间2024年6月26日
持股数量24,148,665股
持股比例6.81%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24,148,665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8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能源目前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能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划转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