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06  星宇股份(601799)公司公告

1、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事项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回购金额上限占公司资产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培林、韩践、李翔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