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1  星宇股份(601799)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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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5月10日,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81%,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05.99元/股,最低价为105.26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8,481,349元(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为人民币150.00元/股(含150.0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8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81%,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05.99元/股,最低价为105.26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8,481,349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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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