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9月6日
目 录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4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及表决方法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6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6日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6日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7号会议室(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会议主持人:董事俞志明先生
议程 | 内容 |
1 | 宣布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并致欢迎词,介绍股东大会须知 |
2 | 宣读以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 股东提问和解答 |
4 | 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5 | 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
6 | 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
7 | 统计表决结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
8 | 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
9 | 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
10 | 宣布会议结束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一、欢迎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登记。具体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5)。
三、现场出席会议并已办理参会登记的股东于2024年9月6日下午13:30前到公司前台处报到,领取表决票和会议资料,并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到时请出示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或委托代理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四、参会人员凭股东代表证进入会场,无证者,谢绝入场。
五、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者调至振动状态。
六、请仔细阅读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及表决方法》(附后),正确填写表决票和行使表决权。
七、未经同意,除工作人员外的任何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八、本次会议设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九、会议结束后,请及时将股东代表证交还现场工作人员。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及表决方法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及表决程序为:
一、2024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现场表决的,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供股东证明文件;网络投票的,投资者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二、公司股东依照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议案逐项宣读、集中审议表决的方式进行。
四、股东应在所有议案宣读结束后集中发言,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非股东(或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五、股东发言或者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对于与议案无关或回答将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可以拒绝回答。主持人根据议案复杂程度合理安排时间,原则上每项议案提问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提问回答结束后,股东行使表决权,请使用蓝色或者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表决票,禁用圆珠笔填写。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票上的各项议案,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方格处打“√”,不选、多选或涂改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八、议案现场审议结束后,将合并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会议推荐两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与见证律师一起,进行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十、本次会议由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会议议程进行见证。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650,449,279.6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889,419,393.71元,扣除2024年发放的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40,521,892.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99,346,780.60元。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1,911,17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56,753,648.8元,剩余5,142,593,131.8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24)及《星宇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