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3年4月27日、4月28日、5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3年4月27日、4月28日、5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股票交易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
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应当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