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肖晓英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公司对肖晓英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肖晓英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胡 泳 周 峰 周泽将
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