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关于收到控股股东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的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出具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提议情况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提高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提议: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8%,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控股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就本项提议予以研究,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并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同意”票。
公司收到上述提议后,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进行初步分析,认为该提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将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与2023年年度报告一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控股股东意见,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