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60180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召开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案
议案1.00:《公司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
1.01:选举程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选举方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 议 须 知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遵守会场纪律,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选择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入“弃权”。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和会务等事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
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各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但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要求,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登记,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登记顺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大会推选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及1名律师代表参加对审
议议案表决投票的监票和计票工作并在表决结果上签字,以上人员由现场推举产生,以鼓掌形式通过。
九、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补选程敏女士及方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补选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程敏女士
程敏女士,汉族,1966年9月出生,安徽合肥人,民主建国会会员,本科学历。1987年7月至2000年7月,任安徽省财政学校讲师;2000年7月至今,历任安徽大学教师、财务管理系主任、副教授。
程敏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现兼任淮南万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73444)及科大智能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2.方卿先生
方卿先生,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湖北蕲春人,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出版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出版学基础理论、文化与出版产业管理、出版企业管理、数字与学术出版。先后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30多项,发表论文200多篇,出版著作10余部。获中国出版政府奖人物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湖北出
版政府奖人物奖、湖北文化名家等奖励多项。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组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上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请审议。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