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向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大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同时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5票回避。
鉴于公司全体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会监事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