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融资管理办法

查股网  2026-04-11  皖新传媒(601801)公司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融资管理,规范融资行为,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 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或其他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 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 函等形式。

法。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如发行股票、债券等,不适用本办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

第四条 融资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遵循以下管理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统一性原则。公司对融资实行统一管理,对融资 进行风险控制;

(三)安全性原则。注重业务期限与融资期限的匹配, 资金使用严格审批,保证流动性安全;

(四)效益性原则。采用合理融资方式,提高融资资金 的效益性,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渠 道;

(五)适量性原则。融资行为以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 为宜,统筹安排,合理规划。

第五条 融资管理的控制目标:

(一)加强对融资业务的内部管理,控制融资风险,防 止融资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

(二)保证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融资决策科学、合理, 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通过不同岗位设置对融资实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四)保证融资相关记录台账完整、及时、准确。

第二章 融资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总部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制 定公司融资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统筹融资管理工作;

(二)受理下属子公司融资计划报告,统筹规划和平衡 内外部融资,拟定年度融资计划,并在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批准的额度及范围内,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三)负责监督检查融资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公司日常融 资监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管理台账的建立,汇总和登记相 关信息,监控下属子公司融资款项变动及偿债能力变化情况 等。

第七条 下属子公司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司融资管理政策与规章制度,制定本 单位融资管理实施细则;

(二)编制本单位年度融资计划,并根据经批准的年度 融资计划组织实施;

(三)审核所属成员企业的年度融资计划;

(四)负责本单位及所属成员企业的日常融资管理,按 月逐级上报融资管理台账,当偿债能力、资金状况出现不利 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上级公司,以免发生债务违约风险。

第八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为融资归口管理部 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融资事项,跟踪落实融资提款、本金及 利息支付,并保证融资合同、相关单据等资料的准确性和完 整性。

第九条 公司审计部(法务合规部)负责对融资方案的 合规、合法性作出判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公 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融资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需履行董事会、股东 会审批的融资事项,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向会议提交 相关材料;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融资活动的信息 披露义务。

第三章 融资审批

第十一条 公司融资事项实施预算管理,公司财务部审 核、汇总下属子公司上报的年度融资预算。

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结合年度经营计划 及融资需求,公司对未来12 个月内拟新增融资的具体对象 及其对应的融资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开展融 资。公司财务部作为融资事项的管理部门,统一受理下属子 公司融资申请,并对该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后,按照公司“三 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规定提请至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 进行审议决策。

第十四条 下属子公司每笔融资事项发生前,应逐级出 具意见后向公司财务部提交书面申请。融资书面申请内容必 须完整,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名称;

(二)拟融资的金额、期限;

(三)融资获得资金的用途;

(四)还款来源和还款计划;

(五)为融资提供的担保措施;

(六)关于融资申请方的资产负债状况的说明;

(七)其他相关内容。

申请技改或固定资产贷款还必须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 究报告。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审议下属子公司提出的融资申请 报告时,应对融资事项所涉及的经营计划、融资用途认真审 核。对于需要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应查验相关 批准文件;董事会或股东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外部财务 或法律等专业机构针对该等融资事项提供专业意见,作为董 事会、股东会决策的依据。

公司审批融资申请时,应同时充分考虑申请融资方的资 产负债状况,对资产负债率过高的申请融资方应慎重审批提 出的新融资申请。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融资原则上不允许担保,确需担保 的按照《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执 行。

第十七条 公司融资应建立询价机制,综合评价后择优 确定合作金融机构。

第四章 融资实施

第十八条 融资合同管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批准的融资事项,按照规定程 序与金融机构订立融资合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事项, 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对外签署融资合同等文件。融资合同的订立应当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当对融资合同等文件的合法性、合 理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情况和意见应有完整的书面记 录。变更融资合同或协议,应按照原审批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抵押、质押方式进行融 资,应当对抵押、质押资产进行登记。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应建立融资业务的记录、凭证和账 簿,并根据融资合同与协议及时取得资金,按会计准则入账; 正确计算应付利息,按期预提和支付利息。

第二十一条 资金使用应按融资方案中规定的用途审批, 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 偿付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当结合偿债能力、资 金结构等,保持足够的现金流量,确保及时、足额偿还到期 本金和利息等。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债务融资本金和利 息的偿付做出计划和预算安排,并正确计算、核对,确保各 项款项偿付符合融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融资利息等,应当 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银行到期

自动扣息等被动扣款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以非货币资产偿付本金或利息时,应当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合理确定其价值。

第二十六条 以抵押、质押方式融资,在业务终结后, 应当对抵押或质押资产进行清理、结算、收缴,及时注销有 关担保内容。

第二十七条 融资期限届满需要展期的,应视为新的融 资事项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门应当在偿付融资本息后,积极对 接金融机构,及时更新企业征信报告内容,确保报告所载数 据与实际相符。

第六章 信息报告

第二十九条 公司实行融资管理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 告内容包括公司与下级子公司各类融资管理内容。各级子公 司通过填报司库等相关信息系统、固定模板电子表格等方式 及时按月报送融资管理相关要素。

第三十条 收到银行授信额度通知后,在当月月末完成 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授信机构、单项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 已使用授信品种及额度、授信额度开始及到期日等内容。

第三十一条 融资提款后5 个工作日内(不得跨月)完 成司库系统的信息录入,同时应建立融资工作纸质档案备查。 融资合同要素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系统融资信息。司库 系统备案包括对外融资方式、金额、利率、期限、开始及到 期日等内容。

第七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定期对融资风险进行 评价。融资风险的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率、净资 产收益率、流动比率、贷款结构(长短期贷款比例)等指标, 从不同角度反映公司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和安全状况。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融资业务进行规范 管理,具体做好以下工作,有效防范融资风险。

(一)根据投资的需要决定融资的时机、规模和组合;

(二)合理安排债务的期限结构,使资金的流动能力及 盈利能力相配合;

(三)选择适当的融资结构;

(四)制订明确的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保证资金的安 全性、效益性;

(五)债务融资到期前,及时组织资金或采取相应措施 归还到期债务;

(六)定期分析负债及债务风险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 以规避风险。

第三十四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必须审慎选择融资方式, 并结合融资风险评估,确定合理的融资成本。

第三十五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出现融资风险事件应及 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防止造成更大损失。融资风 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偿还本息、发生融资纠纷等。

第八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六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融资管理办法的执 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 节,应当告知有关部门,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和完善。

括:

第三十七条 融资业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

(一)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的职责与授权范围办理相关融 资业务,重点检查权责分配和责任落实情况;

(二)检查是否按照审批的融资计划用途使用资金,如 有变动是否经授权批准,重点审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 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

(三)检查融资的日常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做到档 案管理规范;

(四)检查与融资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和本办法中融资管理相关规定,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向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处 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

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 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