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5日收到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方炳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方炳希先生自2017年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时间即将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方炳希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方炳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炳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经与方炳希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须提请公司股东、债权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意的事宜。
方炳希先生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任前,方炳希先生
仍需履行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非执行董事补选工作。
方炳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方炳希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