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5  新华文轩(60181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54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新华文轩”)于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全景网https://ir.p5w.net)召开了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情况

2023年12月9日,公司刊登了《新华文轩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于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全景网https://ir.p5w.net)召开。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李强先生,副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峰先生,独立董事方炳希先生,董事会秘书杨淼女士以及相关

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沟通和交流,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二、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本公司就说明会上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问题1.李总,您好,公司业务经营稳健,资产负债、现金流都非常健康,但过去几年的分红比例相对于自身资金状况和出版传媒同业都明显偏低,今年三季度推出特别分红是一个好的开端,能否进一步明确提高每年的利润分派比例(如不低于50%、60%)?这样既增加了投资人的信心,也与目前监管政策的导向一致。

答:谢谢关注!随着监管机构的持续倡导以及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需求不断增强,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重要因素后,建议派发一次性特别股息。对于未来具体的分红安排,公司会综合考量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资本开支计划、全体股东利益等各类因素,建立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建议。

问题2.李总,目前经济环境和一、二级资本市场都颇具挑战,公司的资本经营业务如何控制风险?适当放缓、减少委外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是不是更有利于股东利益?

答:谢谢关注!公司通过发展基金群,合理配置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加强与头部投资机构合作,整合优质资源,持续打造投资结构合理、短期收益和长期价值平衡相结合的投资格局,获取资本经

营收益。

问题3.能否介绍下公司分红策略,我们看到今年累积实施分红可能达到每10股派5.2元,是否创出历年新高度,主要是高股息率的初衷和经济性逻辑是怎样的?

答:谢谢关注!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请参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公司会综合考量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资本开支计划、全体股东利益等各类因素,建立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问题4.公司中报未分红而三季报分红,是否与第三季度单季现金流量相关?

答:谢谢关注!在监管机构的持续倡导和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需求不断增强下,公司董事会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后,建议派发一次性特别股息。

问题5.整体来说,公司的加权平均ROE长期维持较好水平,是否说明公司存在抗经济周期的属性?

答:谢谢关注!作为出版发行产业链一体化经营的出版传媒企业,公司通过对各环节的精耕细作及协同发展,竞争力及影响力不断增强。公司管理层一直高度重视公司的未来发展,致力于提升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盈利水平。

问题6.贵公司账面现金较多,资金利用率较差,也没有较大的投资规划,港股估值较低,后续是否考虑回购?

答:谢谢关注!公司如有回购计划,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问题7.能否介绍一下公司目前混改相关情况,以及最近一次股

权激励的兑现情况?

答:谢谢关注!公司由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主发起设立,2007年5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2016年8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公司未来如有股权激励计划,会按照有关披露要求进行披露。

问题8.请问公司截至三季度末经营的实体书店数量有多少家,房地产景气周期对公司门店扩张是否有影响,接下来书店布局规划是怎样的?

答:谢谢关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四川省拥有零售门店186家。公司将持续推进实体书店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强品牌建设,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

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