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30  新华文轩(601811)公司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该议案已于2024年4月28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本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自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止。该议案已于2024年4月28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变更本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