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2024年半年度报告_摘要

查股网  2024-08-28  新华文轩(601811)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1811 公司简称:新华文轩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李强其他事务刘龙章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123,384.10万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90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23,442.98万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经本公司2024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华文轩601811/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新华文轩0081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淼李泽源
电话028-86361022028-86361022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
电子信箱xh-dsb@winshare.com.cnxh-dsb@winshare.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21,892,348,982.9421,787,563,374.3221,787,563,374.32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558,038,269.2913,070,948,143.3513,070,948,143.353.7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5,787,816,275.715,427,547,628.275,427,547,628.276.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5,785,632.02762,156,455.81762,156,455.81-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3,940,856.44778,188,830.38801,460,979.08-4.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837,357.10582,152,981.45582,152,981.45-34.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85.865.86减少0.5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80.620.62-6.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80.620.62-6.45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9,49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国家50.49622,972,28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1.51265,417,146未知
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7.9197,586,187
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3253,336,000
BrownBrothersHarriman&Co.未知3.1338,626,617未知
SeafarerCapitalPartner,LLC未知2.5030,875,500未知
北京枫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知2.1726,732,000未知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国有法人0.759,264,513
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36,485,16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未知0.232,889,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表格中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为四川发展的子公司,受四川省国资委实际控制。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