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30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黄桂章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刘洪润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洪润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