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发出通知,于2023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兑现京沪高铁公司负责人2022年度绩效年薪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运输安全、经营成果及重点任务等内容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5名负责人2022年度绩效年薪合计为119.09万元。
关联董事刘洪润、邵长虹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