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二〇二五年五月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各参会股东抵达会场后,请配合落实参会登记。法人股东请持上海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请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2025年
月23日(星期五)9:00-17:00将上述登记资料以电邮(crjhgt@vip.163.com)的方式送达本公司,并在会议入场审核时出示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四、本次会议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30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
号院
号写字楼
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洪润
四、审议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董事履职情况、董事会召开情况、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回报等六个方面。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经营情况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1.5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2%;营业总成本250.51亿元、同比下降1.26%;利润总额
171.13亿元、同比增长
11.7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68亿元、同比增长10.59%。2024年内,公司股票重新被纳入上证50指数,“中国高铁第一股”品牌效应更加凸显。公司荣获上市公司金牛奖“最具投资价值奖”、主板上市公司价值百强奖、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董办最佳实践案例、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等荣誉,入选北京服务业企业、北京企业、北京上市公司、京津冀服务业企业、京津冀企业百强,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二、履职尽责情况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合规、勤勉
尽责地履行了法定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决策,为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及治理水平建言献策。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权责清晰、规范运作,认真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忠实履职,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独立董事严格履行职责义务,在关联交易、股份回购方案、签订新一轮委托运输管理合同等公司重大事项上发表了专业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赴三个受托铁路局集团公司开展现场调研,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特点的了解。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完成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履行决策程序,全年共召开董事会10次,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股份回购方案、签订新一轮委托运输管理合同等各类议案
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四、信息披露情况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高质量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增强公司透明度。全年累计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季度报告、股份回购情况报告等各类公告
篇,未出现任何信息
披露违规情形。公司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A级和上市公司金牛奖“金信批奖”。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始终坚持尊重股东的工作理念,针对公司年度季度经营情况、分红比例、关联交易、股东减持、股份回购进展等资本市场重点关注的焦点问题,热情接待投资机构调研,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全年累计在上交所官网回复投资者问询56条,接待投资机构调研49场,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3场,首次参加上交所组织的半年度沪市轨道交通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形象,巩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
六、股东回报情况认真落实公司三年(2022-2024)分红回报规划,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54.79亿元。积极维护公司市值,使用10亿元开展国铁上市公司首次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已回购
1.8亿股,回购均价5.53元/股,有效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要求,积极推进市值管理举措,持续提升经营效益,依法维护股东权益,全力提升股东回报,切实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力争取得让各位股东、董事满意的经营成果。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2024年监事会召开情况以及对公司依法治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重点事项的监督情况等。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力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监事会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履行决策程序,全年累计召开监事会会议
次,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
项。各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重点事项的监督意见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经理层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有力有效执行,有效控制了经营管理风险。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年度、
季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财务制度比较健全完善、运作规范,承担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和经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经营管理规范高效、企业治理依法合规,未发生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义务,不断强化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监事会全体成员将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和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三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报告主要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介绍、经营情况、股东情况、公司治理和财务报告等内容。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大力增收节支创效,多措并举提升经营效益,全力提升股东回报。营业总收入、净利润均实现同比增长,京福安徽公司大幅减亏,实现首次季度盈利,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4年度有关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注:以下如无特别说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年指2024年、本报告期或本期指2024年度,上年指2023年、上期指2023年度。
一、公司本期经营情况
1.本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8466265.02万元,负债总额5941430.0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2524835.01万元。本期末,资产负债率
20.87%,较上期末减少
4.56个百分点。
2.公司担当列车本年发送旅客5201.60万人次,较上年减少
123.60万人次,减幅2.30%;所属线路本年开行非担列车14013.73万列公里,较上年增加
823.73万列公里、增幅
6.25%。
3.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4215710.86万元,较上期增加
147437.10万元、增幅
3.62%。
4.公司本期实现利润总额1711297.37万元,较上期增加180401.45万元、增幅11.78%;本期实现净利润1267141.98万元,较上期增加146410.54万元、增幅
13.06%;本期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6828.92万元,较上期增加122275.32万元、增幅10.59%;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260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2%。
5.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2006520.12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116797.04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2160937.76万元。
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分析1.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末2024-12-31 | 上期末2023-12-31 | 变动比例(%)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19,101.15 | 1,290,315.84 | -21.02 |
应收账款 | 118,903.36 | 98,217.72 | 21.06 |
预付款项 | 98.34 | 30.65 | 220.85 |
其他应收款 | 44,867.24 | 39,107.41 | 14.73 |
其他流动资产 | 17,879.18 | 14,394.83 | 24.21 |
流动资产合计 | 1,200,849.28 | 1,442,066.46 | -16.73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21,442,349.12 | 21,884,749.32 | -2.02 |
在建工程 | 21,497.59 | 17,150.54 | 25.35 |
项目 | 本期末2024-12-31 | 上期末2023-12-31 | 变动比例(%) |
使用权资产 | 2,787.39 | 3,390.85 | -17.80 |
无形资产 | 5,762,595.53 | 5,837,642.02 | -1.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95 | 142.29 | -33.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091.17 | 36,831.09 | -2.0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265,415.74 | 27,779,906.10 | -1.85 |
资产总计 | 28,466,265.02 | 29,221,972.56 | -2.59 |
本期末较上期末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说明:
(1)预付账款较上期末增加67.69万元,主要系本期按约定预付的档案数字化等业务服务费用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期末减少
47.34万元,主要系公司支付租赁负债的租赁付款额的同时转回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2.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末2024-12-31 | 上期末2023-12-31 | 变动比例(%) |
流动负债 | |||
应付账款 | 106,925.61 | 159,354.13 | -32.90 |
预收账款 | 2,300.34 | 2,285.71 | 0.64 |
合同负债 | 39,146.92 | 34,040.39 | 15.00 |
应付职工薪酬 | 339.30 | 309.40 | 9.66 |
应交税费 | 114,058.12 | 110,861.67 | 2.88 |
其他应付款 | 351,046.26 | 383,222.38 | -8.4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3,036.52 | 783,482.43 | -74.09 |
其他流动负债 | 3.47 | -1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816,853.07 | 1,473,559.59 | -44.57 |
项目 | 本期末2024-12-31 | 上期末2023-12-31 | 变动比例(%)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061,397.44 | 5,894,111.19 | -14.13 |
租赁负债 | 173.65 | 366.73 | -52.65 |
长期应付款 | 8,526.00 | 7,846.00 | 8.67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65.45 | 369.42 | -1.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390.39 | 25,340.24 | -3.7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9,724.00 | 29,224.00 | 1.7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124,576.94 | 5,957,257.58 | -13.98 |
负债合计 | 5,941,430.02 | 7,430,817.17 | -20.04 |
本期末较上期末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说明:
(1)应付账款较上期末减少52428.52万元,主要系公司委托运输付费扣除月度预付款后的应付款项等减少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期末减少580445.91万元,主要系公司本级本期末根据还款计划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所致。
(3)租赁负债较上期末减少193.08万元,主要系公司本级
本期支付经营租入办公房屋租费所致。
3.净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末2024-12-31 | 上期末2023-12-31 | 变动比例(%)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910,648.46 | 4,910,648.46 | |
资本公积 | 12,259,615.59 | 12,259,615.59 | |
库存股 | 4,445.81 | 100.00 |
项目 | 本期末2024-12-31 | 上期末2023-12-31 | 变动比例(%) |
专项储备 | 33,288.66 | 14,346.70 | 132.03 |
盈余公积 | 789,211.28 | 659,723.37 | 19.63 |
未分配利润 | 2,252,025.15 | 1,652,712.51 | 36.26 |
少数股东权益 | 2,284,491.68 | 2,294,108.77 | -0.4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524,835.01 | 21,791,155.40 | 3.37 |
本期末较上期末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说明:
(1)库存股较上年末增加4445.81万元,系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致。
(
)专项储备较上年末增加18941.96万元,系公司根据《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本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扣除公司本期确认的安全生产项目支出后的余额增加所致。
(3)未分配利润较上期末增加599312.64万元,主要系一是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76828.92万元增加未分配利润;二是公司分配2023年股利548028.37万元减少未分配利润所致。
(二)经营成果分析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2024年度 | 上期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一、营业总收入 | 4,215,710.86 | 4,068,273.76 | 3.62 |
项目 | 本期2024年度 | 上期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其中:营业收入 | 4,215,710.86 | 4,068,273.76 | 3.62 |
二、营业总成本 | 2,505,080.12 | 2,536,922.60 | -1.26 |
其中:营业成本 | 2,217,910.92 | 2,205,195.24 | 0.58 |
税金及附加 | 22,841.62 | 13,852.83 | 64.89 |
管理费用 | 84,418.72 | 80,207.99 | 5.25 |
研发费用 | 1,088.94 | 1,123.44 | -3.07 |
财务费用 | 178,819.91 | 236,543.10 | -24.40 |
加:其他收益 | 14.05 | 20.98 | -33.03 |
信用减值损失 | 0.07 | -100.00 | |
资产处置收益 | 2.37 | 100.0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10,647.16 | 1,531,372.20 | 11.71 |
加:营业外收入 | 914.52 | 3.06 | 29786.27 |
减:营业外支出 | 264.32 | 479.35 | -44.8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11,297.37 | 1,530,895.92 | 11.78 |
减:所得税费用 | 444,155.39 | 410,164.47 | 8.29 |
五、净利润 | 1,267,141.98 | 1,120,731.44 | 13.06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76,828.92 | 1,154,553.60 | 10.59 |
少数股东损益 | -9,686.94 | -33,822.16 | -71.36 |
公司本级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2024年度 | 上期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一、营业收入 | 3,628,543.01 | 3,521,481.48 | 3.04 |
减:营业成本 | 1,759,945.12 | 1,740,287.69 | 1.13 |
税金及附加 | 21,370.55 | 12,481.29 | 71.22 |
项目 | 本期2024年度 | 上期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管理费用 | 82,272.84 | 78,215.49 | 5.19 |
研发费用 | 1,088.94 | 1,123.44 | -3.07 |
财务费用 | 25,370.24 | 61,105.44 | -58.48 |
加:其他收益 | 11.67 | 19.35 | -39.69 |
信用减值损失 | 0.07 | -100.00 | |
资产处置收益 | 2.37 | 100.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38,509.37 | 1,628,287.53 | 6.77 |
加:营业外收入 | 914.04 | 2.96 | 30779.73 |
减:营业外支出 | 259.61 | 454.21 | -42.8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39,163.79 | 1,627,836.28 | 6.84 |
减:所得税费用 | 444,284.69 | 410,260.09 | 8.2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94,879.11 | 1,217,576.20 | 6.35 |
京福安徽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2024年度 | 上期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一、营业收入 | 587,172.66 | 546,795.99 | 7.38 |
减:营业成本 | 457,970.61 | 464,911.26 | -1.49 |
税金及附加 | 1,471.07 | 1,371.54 | 7.26 |
管理费用 | 2,146.08 | 1,992.50 | 7.71 |
财务费用 | 153,449.68 | 175,437.65 | -12.53 |
加:其他收益 | 2.37 | 1.63 | 45.4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862.40 | -96,915.33 | -71.25 |
加:营业外收入 | 0.68 | 0.11 | 518.18 |
减:营业外支出 | 4.70 | 25.14 | -81.30 |
项目 | 本期2024年度 | 上期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866.43 | -96,940.37 | -71.25 |
减:所得税费用 | -129.30 | -95.61 | 35.2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737.13 | -96,844.75 | -71.36 |
本期较上期同比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说明:
(1)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增加8988.79万元,主要系本期经营形势向好,较上期纳税基数预缴增值税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增加
911.46万元,主要系公司本级本期确认的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以及报废物资处置收入所致。
(3)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减少215.03万元,主要系公司本级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主要指标 | 本期2024年度 | 上期2023年度 | 变化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6,520.12 | 2,108,069.89 | -4.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797.04 | -111,258.81 | 4.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0,937.76 | -1,240,432.43 | 74.21 |
本期较上期同比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较上期增加920505.33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和分配股利同比增加净流出所致。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和后续发展需要,公司拟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2,948,791,068.73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94,879,106.87元。
二、公司可供分配利润金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母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653,911,961.86元,加上2024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26,011,038,326.09元,扣除2024年支付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5,480,283,682.66元,截至2024年
月
日累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2,184,666,605.29元。
三、本年度分红安排按照《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为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2024年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1,653,911,961.86元,建议公司以2024年
月
日总股本49,106,484,61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80,805,241股,即48,925,679,370股为基数向2024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2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5,783,015,301.53元(在实施红利派发时,因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四舍五入因素相应调整派发红利总额)。
由于公司2024年实施了股票回购,2024年回购股票8,255,200股,成本44,415,720.06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规定,公司股份回购应视同现金分红,故2024年度合计分红金额为5,827,431,021.59元,占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11,653,911,961.86元的50.00%。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之前,因回购股份等因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额。
四、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17,933,163,158.63元。综合考虑后,建议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主营业务高铁旅客运输,基于铁路行业“全程全网”的行业及业务特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向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接受劳务,从国铁集团借款,租赁国铁集团下属单位房屋等,该等交易均构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为了规范公司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现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国铁集团 | 指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局集团 | 指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局集团 | 指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
济南局集团 | 指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局集团 | 指 |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局集团 | 指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京福安徽公司 | 指 | 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
铁科院 | 指 |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设计 | 指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线路使用费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1,900,000.00 | 1,613,790.57 | 系跨线列车实际开行数量小于预计 |
接触网使用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880,000.00 | 737,163.82 | 系跨线列车实际开行数量小于预计 |
旅客服务费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223,000.00 | 198,955.26 | 系跨线列车实际发送旅客数量小于预计 |
代售票服务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51,000.00 | 44,645.27 |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商业资产使用费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30,000.00 | 27,210.29 | |
土地出借补偿收入 | 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国铁集团下属企业 | 3,600.00 | 902.58 | |
上水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660.00 | 664.41 | |
高铁快运服务费 | 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120.00 | 108.48 | |
其他 | 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1,000.00 | ||
合计 | 3,089,380.00 | 2,623,440.67 |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委托运输管理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680,000.00 | 617,561.07 | 系担当列车实际使用动车组数量小于预计 |
动车组使用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580,000.00 | 442,943.61 | 系担当列车实际使用动车组数量小于预计 |
高铁运输能力保障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180,000.00 | 143,801.28 | 系客运形势增长低于预期,运输能力保障费用小于预计 |
技术改造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南昌局集团、郑州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164,000.00 | 33,708.12 | 系实际固定资产技术改造等投入小于预计 |
检测监测等运输业务服务费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26,000.00 | 21,647.25 | |
商务旅客服务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 | 16,000.00 | 11,971.10 |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费 | 上海局集团 | |||
动车组运行用电 | 合武铁路有限公司等国铁集团下属企业 | 5,700.00 | 510.75 | |
路网使用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3,907.00 | 2,916.24 | |
上交共同费用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6,500.00 | 5,001.81 | |
咨询、业务服务费等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600.00 | 432.22 | |
研究与开发费 | 中铁设计、铁科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700.00 | 422.45 | |
车站站房电费 | 合武铁路有限公司等国铁集团下属企业 | 140.00 | 77.99 | |
行业安全生产统筹费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1,900.00 | 1,524.00 | |
其他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500.00 |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合计 | 1,665,947.00 | 1,282,517.91 |
3.存款和贷款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2024年度预计日最高余额 | 2024年度实际日最高余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关联方存、贷款(含利息) | 国铁集团 | 2,090,321.00 | 2,043,926.68 | |
合计 | 2,090,321.00 | 2,043,926.68 |
4.租赁
(1)出租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办公用车辆 | 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24.76 |
合计 | 50.00 | 24.76 |
(2)承租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办公用房 | 济南局集团、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 | 77.00 | 61.72 | |
合计 | 77.00 | 61.72 | - |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线路使用费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2,057,000.00 | 100.00 | 514,250.00 | 1,613,790.57 | 100.00 | 预计客运形势不断积极向好,跨线列车开行数量增加 |
接触网使用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885,000.00 | 100.00 | 221,250.00 | 737,163.82 | 100.00 | 预计客运形势不断积极向好,跨线列车开行数量增加 |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旅客服务费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268,000.00 | 100.00 | 67,000.00 | 198,955.26 | 100.00 | 预计客运形势不断积极向好,跨线列车发送旅客数量增加 |
代售票服务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53,600.00 | 100.00 | 13,400.00 | 44,645.27 | 100.00 | |
商业资产使用费等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30,000.00 | 100.00 | 7,500.00 | 27,210.29 | 100.00 |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土地出借补偿收入 | 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国铁集团下属企业 | 1,100.00 | 31.00 | 275.00 | 902.58 | 30.65 | |
上水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800.00 | 100.00 | 200.00 | 664.41 | 100.00 | |
高铁快运服务费 | 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130.00 | 100.00 | 32.50 | 108.48 | 100.00 | |
其他 | 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1,000.00 |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合计 | 3,296,630.00 | 823,907.50 | 2,623,440.67 |
注:铁路行业统一清算工作尚在进行中,本表“本年年初至
月
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中项目均为预计发生金额。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委托运输管理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719,000.00 | 100.00 | 179,750.00 | 617,561.07 | 100.00 | 在合同约定单价基础上预计客运形势不断积极向好,担当列车使用动车组数量增加 |
动车组使用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617,000.00 | 100.00 | 154,250.00 | 442,943.61 | 100.00 | 预计客运形势不断积极向好,担当列车使用动车组数量增加 |
高铁运输能力保障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220,000.00 | 100.00 | 55,000.00 | 143,801.28 | 100.00 | 预计客运形势不断积极向好,运输能力保障费用增加 |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技术改造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南昌局集团、郑州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90,000.00 | 65.00 | 22,500.00 | 33,708.12 | 65.03 | |
检测监测等运输业务服务费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41,300.00 | 65.00 | 10,325.00 | 21,647.25 | 64.99 | |
商务旅客服务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14,000.00 | 100.00 | 3,500.00 | 11,971.10 | 100.00 |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动车组运行用电 | 合武铁路有限公司等国铁集团下属企业 | 630.00 | 0.20 | 157.50 | 510.75 | 0.14 | |
路网使用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3,500.00 | 100.00 | 875.00 | 2,916.24 | 100.00 | |
上交共同费用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6,100.00 | 100.00 | 1,525.00 | 5,001.81 | 100.00 | |
咨询、业务服务费等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3,800.00 | 30.00 | 950.00 | 432.22 | 30.18 |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研究与开发费 | 中铁设计、铁科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500.00 | 39.00 | 125.00 | 422.45 | 38.79 | |
车站站房电费 | 合武铁路有限公司等国铁集团下属企业 | 200.00 | 1.20 | 50.00 | 77.99 | 1.18 | |
行业安全生产统筹费 | 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1,900.00 | 100.00 | 475.00 | 1,524.00 | 100.00 | |
其他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
合计 | 1,717,930.00 | 429,482.50 | 1,282,517.91 |
注:铁路行业统一清算工作及公司与相关方结算工作尚在进行中,本表“本年年初至
月
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中项目均为预计发生金额。
3.存款和贷款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单日最高余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实际单日最高余额 | 2024年实际单日最高余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关联方存、贷款(含利息) | 国铁集团 | 2,480,000.00 | 32.00 | 1,673,400.00 | 2,043,926.68 | 31.68 | 系拟遵照监管等有关规定增加存贷款金额 |
合计 | 2,480,000.00 | 1,673,400.00 | 2,043,926.68 |
4.租赁
(1)出租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办公用车辆 | 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 30.00 | 100.00 | 7.5 | 24.76 | 100.00 | |
合计 | 30.00 | 7.5 | 24.76 |
(2)承租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办公用房 | 济南局集团、上海铁路机车车辆 | 130.00 | 100.00 | 32.50 | 61.72 | 100.00 |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发展有限公司 | |||||||
合计 | 130.00 | 32.5 | 61.72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4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173,9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并派遣实施上述对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服务业务;铁路工程建设及相关业务;铁路专用设备及其他工业设备的制造、维修、租赁业务;物资购销、物流服务、对外贸易、咨询服务、运输代理、广告、旅游、电子商务、其他商贸服务业务;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卫生检测与技术服务;国务院或主管部门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
月
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4,895,96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业务等。
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3年12月2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4,169,05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站前路2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
月
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39,883,43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5.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
月
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9,399,093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陇海中路
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6.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8月01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2,558,96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7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7.其他关联方:公司开展铁路运输清算的对象为国铁集团所属的运输企业,在运输业务发生过程中,公司将与其他不特定铁路运输企业相互提供服务,产生关联交易,公司无法全面准确预计具体的关联交易对象及其交易金额。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属的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郑州局集团、南昌局集团以及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基本都是国铁集团所属的全资、控股或合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均为国有全
资、控股或合资企业,资产规模大,业务稳定,且与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延续多年,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或困难。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公司向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将主要提供如下服务:
(1)线路使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在公司线路开行;
(2)接触网使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使用公司线路上方所架接触网;
(
)车站旅客服务:公司车站向乘坐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的旅客提供发送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4)售票服务:公司车站出售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车票;
(5)车站上水服务:公司车站为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提供上水服务;
(
)其他服务: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站商业资产使用(委托经营)等。
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向公司将主要提供如下服务:
(1)委托运输管理服务:动车组列车乘务、路网基础设施设备养护维修、车站旅客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
)动车组使用服务:公司使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
业动车组用于开行担当列车;
(3)高铁运输能力保障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保障受托管理线路运输安全稳定,提高运输服务质量,保证列车开行数量和时刻能够满足高铁运输能力需求;
(4)商务旅客服务:商务旅客车站服务(车站设立商务旅客候车区)和商务旅客列车服务(动车组列车中的商务座及“G”一等座)及其他类似服务;
(5)技术改造服务:灾害预防、灾害复旧、设备设施技术改造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
)线路使用服务:公司担当动车组列车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线路开行;
(7)客运机车牵引服务:公司担当动车组列车在无电状态时由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派出机车进行推送服务;
(8)接触网使用服务:公司担当动车组列车使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线路上方所架接触网;
(
)售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所属车站出售公司担当列车车票;
(10)其他服务: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研究与开发、线路或房屋维修等。
(二)定价原则
(1)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
)没有政府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确定;
(
)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适用的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确定;
(4)没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的,按照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5)没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行业价格清算规则,亦没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的,参考双方与其各自的其他交易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6)如上述定价标准均不适用,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7)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按照公允原则进行定价。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路运输具有全程全网、集中统一调度指挥的行业特性,公司日常运输生产需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协作、互相提供服务,该等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关联交易透明,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关联股东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七
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华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职业资格,熟悉公司业务,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中,工作认真主动、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合作良好,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人员信息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是李尊农先生,截至2023年末,中兴华拥有合伙人189名、注册会计师96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89名。
3.业务规模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2,039.59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本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截至2024年
月
日,下同)存在1次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中兴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中兴华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邹品爱(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品爱,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4年1月起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和签署多家上市公司。
(2)汪明卉(项目拟签字合伙人)汪明卉,2006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5年
月至2017年
月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青鸟消防、兆易创新、唯捷创芯、京沪高铁。
(3)张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洋,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为国网信通、兆易创新、青鸟消防、京沪高铁、华扬联众。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二、审计收费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分别为人民币
万元和
万元,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5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擦亮京沪高铁品牌。2025年,公司面对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影响经营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基于经济形势判断和经营环境、经营条件的变化,公司全面统筹各项资源,持续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有力提升经营管理质效为原则,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谨慎地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
一、202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的基本假设及编制基础
(一)202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所选用的会计政策无重大变化。预算合并范围无变化,包括公司本级和子公司京福安徽公司。
(二)202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基于假定的经营形势编制。预期国内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不会改变,但国际经济形势复苏的持续乏力,国内人们消费降级情况仍较明显,不同程度上抑制了商务旅客出行和境内旅游客流的增长,使得公司担当列车旅客发送、非担当列车开行数量同比增加态势趋于平缓。2025年
度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考虑京福安徽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对预算年度资产负债等的影响。其中,涉及可能增加所有者权益项目地方股权的,股权变动时点暂按预算年度期末考虑,出于谨慎暂不考虑股权变动对合并财务预算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
(四)202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委托运输管理付费结合《委托运输管理合同》与受托单位协商确定。铁路运输企业间相互提供路网服务等收付费结合上年行业清算价格测算,其他生产资料价格按目前实际采购价安排。
(五)2025年度公司资产未出现明显减值迹象,根据《京沪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款项需按0.5%计提坏账准备,出于谨慎适当考虑信用减值损失。
(六)202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考虑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预算年度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二、主要预算指标
(一)担当列车发送旅客预算5218万人;
(二)非担当列车开行预算14956万列公里;
(三)营业收入预算428亿元。
三、保障措施
2025年,公司聚焦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要求,持续提升经营效益水平,全力提升股东回报,夯实安全保障基础,锚定任务目标,不断促进公司做强做优做大,扎实推进铁路现代化建设,力争取得让董事、股东满意的经营成果。
(一)加强京沪高铁出行品牌建设,做强做优做大主责主业。一是持续抓好客流分析,主动与受托局共享其他交通运输方式客流数据,共同研究优化运行图;二是落实“人盯人”包保对接机制,加强与担当局联动,抓好停运减编原因分析,督促各局提高列车开行兑现率;三是整体提升京沪高铁出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民航运输的竞争力;四是深化与沿线地方政府、文旅企业、旅游景区、餐饮酒店合作,大力发展旅游经济、银发经济,促进淡季客运增运增收。
(二)稳步依规推进多元经营,开辟第二增长曲线。一是广泛借鉴路内外企业商标授权经验,探索商标授权应用;二是加强与沿线各局、中国铁设的合作,更新既有车站光伏设备;对未装光伏设备的车站,逐一测算荷载,分析提出装设方案。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以枣庄站为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车站新建光伏设备;三是依托国铁集团与基础电信企业关于国家骨干通信网合作项目,加强与铁科院网络公司合作;四是组织开展沿线闲置土地调研,摸清具体情况,加强闲置土地保护与管理,做好待开发土地规划利用;五是推动客站商业增收提效,会同受托单位共同
做好客站商业开发管理和收入缴纳工作,做好客站新增和变更的商业资产方案监督审查,探索开展客站商业经营质量联合检查,切实摸清现场情况,维护公司合法商业利益。
(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障管内高铁安全持续稳定。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工作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铁集团关于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坚守政治红线和职业底线;二是按新一轮委托运输管理合同约定,督促受托单位认真落实受托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受托铁路局加强对属地供电维管公司的全方位监管;三是落实推进铁路设备更新改造行动,重点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力度,全面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督促受托单位提高兑现率,做好项目后评估工作,确保安全投入有效转化为安全保障能力;四是协调受托单位构建协同高效的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机制,着力防范“黑天鹅”“灰犀牛”和冷门死角风险;五是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全面强化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有序推进信创适配、安可替代和设备更新。
(四)以智能化提升工程为牵引,巩固拓展科技创新优势。一是切实扛起工程实施的牵头责任,协调各受托局、铁科院、路内外其他单位,深化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应用,推动各类数据资源共享,努力为全路作出示范;二是加快推进公司智能运维管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一个支撑平台和三个领域的应用建设;三是加快推进“京沪高铁标准示范线空天地一体化安全风险监测融合研究”“智能客站生产管控与旅客全行程服务应用深化研究”“基于
数字化的智能车站研究”等成果落地工程化试点应用;四是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优化科研选题方向,加快成果落地和产业化应用。做好后评估工作,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推动上市公司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有序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积极稳妥应对联合运输进款清算规则调整带来的各方面影响,用好政策工具箱,保障经营效益平稳提升;三是依法合规推进解决生产汽车更新、新线占地补偿、车站供热付费、废旧物资处置、审计问题整改等历史问题;四是严肃预算纪律,坚持过紧日子,确保财税、金融、社保等各类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持续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五是压紧压实京福安徽公司投资运营主体责任,落实专业部门专业管理责任,发挥上海经营部协调作用,协调上海局加大支持力度,合力推动京福安徽完成扭亏任务。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为公司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九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推荐李崇琦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李崇琦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简历附后。
请各股东审议。
附件:
李崇琦女士,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