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3  光大银行(601818)公司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6月2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12名,王江董事长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吴利军副董事长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王志恒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姚威、刘冲、李巍、邵瑞庆、李引泉董事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6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行长王志恒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于股息发放日按照发行条款向第一期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计息期间为2022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4日,按照

票面股息率4.45%计算,共计人民币8.90亿元(税前)。

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于股息发放日按照发行条款向第二期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计息期间为2022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0日,按照票面股息率4.01%计算,共计人民币4.01亿元(税前)。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三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行拟定的第一期、第二期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预期信用损失重要模型及关键参数更新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该报告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七、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主要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该报告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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