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关于董事长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下发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光大银行吴利军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4〕51号)。金融监管总局已于2024年1月29日核准吴利军先生本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吴利军先生简历详见本行于2023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