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2023年度光大优3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4-11  光大银行(601818)公司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光大优3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34

?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3

? 每股优先股派发2023年度股息人民币4.80元(税前)

? 计息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最后交易日:2024年4月16日

? 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7日

? 除 息 日:2024年4月17日

? 股息发放日:2024年4月18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光大优3(代码360034)2023年度股息发放议案,已经本行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光大优3股息派发的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光大优3股息发放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度

2、发放金额:光大优3发行3.5亿股,每股面值100元,采用

每会计年度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票面股息率4.80%。2023年度计息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80元(税前),合计人民币16.80亿元(税前)。

3、发放对象:截至2024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光大优3股东。

二、股息发放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24年4月16日

2、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7日

3、除 息 日:2024年4月17日

4、股息发放日:2024年4月18日

三、股息发放实施方法

1、全体光大优3股东的2023年度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

2、对于持有光大优3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80元。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咨询

1、咨询机构: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

2、咨询电话:010-63636363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