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亲自出席6名,其中,吴俊豪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乔志敏监事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出具以下审核意见:
(一)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和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本行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对该方案无异议。
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8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行为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