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商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书面传签表决方式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徐力董事长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1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6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上海农商银行2022年度公司治理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上海农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上海农商银行成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