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商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浦银
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共计12笔关联交易议案,同意给予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90亿元、给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96亿元、给予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70亿元、给予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52.7亿元、给予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6亿元、给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7.3亿元、给予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额度53亿元、给予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2.3亿元、给予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38亿元、给予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24亿元、给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78亿元、给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72亿元,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会审批新的重大关联交易额度止。上述关联交易均构成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重大关联交易。上述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周磊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王娟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哈尔曼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阮丽雅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徐力董事长、顾建忠副董事长、李晋职工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议案》。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应在本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批。上述关联交易中涉及证监口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额度已包含在本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29%股份,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并控股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三家企业为本公司合并第一大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0.17%股权并委派董事,故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29%的股份并委派董事(董事资格待监管机构核准),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主要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
公司的联营企业,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29%股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72%股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94%股份并委派董事,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92%的股份并委派董事,为本公司主要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30%的股份并委派董事(董事资格待监管机构核准),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本公司持有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54.29%的股份,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
国际集团成立于2000年4月,注册资本3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俞北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
安区威海路511号,经营范围:以金融为主、非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金融研究,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国际集团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股100%。2022年末,国际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2325.15亿元,总负债684.65亿元,净资产1640.50亿元,资产负债率29.45%;2022年合并口径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1亿元,净利润70.75亿元。
2、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资本1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万敏,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的信息,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持股90%,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1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末,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11142.58亿元,总负债6041.56亿元,净资产5101.02亿元,资产负债率54.22%;2022年合并口径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68.10亿元,净利润1269.52亿元。
3、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
宝武集团成立于1992年1月,法定代表人陈德荣,注册资本
527.91亿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非上市),注册地址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税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招投标代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末,宝武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12398.41亿元,总负债6548.71亿元,净资产5849.70亿元,资产负债率52.82%;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77.07亿元,净利润258.70亿元。
4、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集团”)久事集团成立于1987年12月,注册资本6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过剑飞,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经营范围:利用国内外资金,城市交通运营、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及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体育与旅游经营,股权投资、管理及运作,信息技术服务,汽车租赁,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久事集团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股100%。2022年末,久事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6822.19亿元,总负债1754.13亿元,所有者权益5068.06亿元,资
产负债率25.71%;2022年实现收入182.74亿元,净利润-157.97亿元。
5、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团”)国盛集团成立于2007年9月,注册资本200.6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寿伟光,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137号3幢1楼,经营范围:开展以非金融为主,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产业研究,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国盛集团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股100%。2022年末,国盛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1733.96亿元,总负债587.77亿元,净资产1146.20亿元,资产负债率33.90%;2022年合并口径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4亿元,净利润12.43亿元。
6、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投”)浙江交投成立于2001年12月,注册资本31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俞志宏,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03号,经营范围: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根据最新披露的信息,公司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浙江省国资委”)持股90%、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浙江省国资委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022年末,浙江交投
合并口径下总资产8404.98亿元,总负债5619.89亿元,净资产2785.09亿元,资产负债率66.86%;2022年合并口径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35.78亿元,净利润92.15亿元。
7、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集团”)太平集团成立于1982年2月,注册资本252.6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思东,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16号楼1层103室,经营范围:对保险业的投资;对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的信息,中国太平由财政部持股9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财政部。2022年末,太平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12596.63亿元,总负债11779.22亿元,所有者权益817.42亿元,资产负债率93.51%;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603.64亿元,净利润40.33亿元。
8、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
上港集团成立于1988年10月,注册资本232.8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顾金山,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汇路1号综合大楼A区4楼,经营范围:国内外货物(含集装箱)装卸(含过驳)、储存、中转和水陆运输;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航运、仓储、保管、加工、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为国际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引水、拖带,船务代理,货运代理;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码头建设、
管理和经营;港口起重设备、搬运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28.30%,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末,上港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1818.02亿元,总负债606.35亿元,净资产1211.67亿元,资产负债率33.35%;2022年合并口径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2.80亿元,净利润179.10亿元。
9、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长江金租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24.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金剑华,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308号11楼1101室、12楼,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本公司持股54.29%,为长江金租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022年末,长江金租总资产342.55亿元,总负债298.37亿元,净资产44.18亿元,资产负债率87.10%;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72亿元,净利润5.79亿元。
10、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金租”)浦银金租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5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以研,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65号,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期权、掉期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西岸智慧谷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浦银金租61.02%、20.34%、
10.17%和8.47%的股权。2022年末,浦银金租总资产1143.63亿元,总负债1035.84亿元,净资产107.78亿元,资产负债率90.57%;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6.74亿元,净利润10.20亿元。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招商证券成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86.9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霍达,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根据最新披露的信息,招商局集团通过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4.16%,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22年末,招商证券总资产6116.62亿元,
总负债4964.2亿元,净资产1152.42亿元,资产负债率81.16%;202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2.19亿元,净利润80.79亿元。
1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信达资管成立于1999年4月,注册资本381.6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卫东,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经营范围:(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的信息,信达资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股58%,为其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2年末,信达资管合并口径下总资产16159亿元,总负债14079.94亿元,净资产2079亿元,资产负债率87.13%;2022年合并口径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9.88亿元,净利润72.31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不优于本公司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给予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90亿元、给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96亿元、给予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70亿元、给予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52.7亿元、给予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6亿元、给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7.3亿元、给予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额度53亿元、给予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2.3亿元、给予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38亿元、给予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24亿元、给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78亿元、给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72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均属于商业银行正常交易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相关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交易公允。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