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商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同意给予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银行(中国)”)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6.5亿元,授信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同意给予大华银行(中国)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6.5亿元,授信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给予大华银行(中国)
的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未达到1%。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外部监事聂明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是大华银行在华全资子公司,拥有中国本地法人银行资格。大华银行(中国)于2007年12月1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75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PETER FOO MOO TAN,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2年末,大华银行(中国)总资产772.03亿元,总负债672.84亿元,所有者权益99.19亿元;资产负债率87.15%;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7.79亿元,净利润5.05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不优于本公司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二十二条规定,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给予大华银行(中国)授信额度6.5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商业银行正常交易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相关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交易公允。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