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商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李建国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二、《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202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关于推举监事会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李建国监事会主席已到退休年龄,监事会同意由连柏林外部监事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