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商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3-04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共计2笔关联交易议案,同意给予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2亿元、给予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2.3亿元,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会审批新的重大关联交易额度止。上述关联交易均构成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哈尔曼董事因关
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毛惠刚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应在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批。上述关联交易中涉及证监口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额度已包含在本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董事哈尔曼担任董事的企业,均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
海通恒信成立于2004年7月,注册资本人民币8235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丁学清,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99号,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的信息,海通恒信由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36%、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9.64%,控股股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85%,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但由于海通证券股权股东持股较为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故海通恒信亦无实际控制人。2022年末,海通恒信合并口径下总资产1245.14亿元,总负债1056.87亿元,所有者权益188.27亿元,资产负债率84.88%;2022年合并口径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7.06亿元,净利润15.33亿元。
2、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光明集团成立于1995年5月,注册资本496585.709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是明芳,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的信息,光明集团前三大股东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0119%)、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9.5007%)、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4.9966%),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2022年末,光明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2800.87亿元,总负债1818.95亿元,净资产981.92亿元,资产负债率64.94%;2022年合并口径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75.94亿元,净利润18.16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不优于本公司
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给予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2亿元、给予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2.3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均属于商业银行正常交易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相关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交易公允。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