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商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4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连柏林外部监事召集并主持,应参会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上海农商银行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上海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上海农商银行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