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商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8  沪农商行(601825)公司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书面传签表决方式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4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徐力董事长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1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报告大股东评估情况。

二、关于制定2024年度总行战略OKR任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上海农商银行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4年6月7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