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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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条件的议案............................................................................................................ - 2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 - 4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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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绿色公司债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认真对照,认为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即:
(一)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公司治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二)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财务状况符合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
(三)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同时,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为: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拟支持项目为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经济活动等相关的绿色项目,具体用途包括绿色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收购、补充项目配套营运资金或者偿还绿色项目的有息债务、相关方面的研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基于以上情况,经自查,公司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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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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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峰环境”或“公司”)为充分发挥环保产业业务优势,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一、本次债券拟注册申报情况
(一)总注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二)注册批文有效期:两年。
(三)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券种类:绿色公司债券。
(六)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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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七)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层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后确定。
(八)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绿色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收购、补充项目配套营运资金或偿还绿色项目的有息债务、相关方面的研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九)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或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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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公司经营层及时将授权执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该等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设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三)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登记服务协议、上市服务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五)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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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七)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三、本次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在环保产业领域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