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结合方式召开。在征得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8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长就临时召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情况在会议上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钦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环境”)、合作伙伴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北辰星储能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冠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铭语(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主要从事工商业储能等业务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认缴出资总额计划为人民币4亿元,名称以工商核名为准。公司对合资公司的出资比例为25%,德润环境对合资公司的出资比例为2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关联董事雷钦平先生、Stephen Clark先生、冷湘女士、明彦呈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