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结合方式召开。在征得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5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长就临时召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情况在会议上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钦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三峰环境高管团队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关联董事雷钦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兑现三峰环境高管团队2022年度绩效年薪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关联董事雷钦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三峰环境高管团队2023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