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20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3)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
附件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平台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