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7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4月14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议通过《公司特别分红预案》
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实施特别分红,并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4,354,732,67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1,044,800股,即以4,353,687,873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6元(含税)。即拟派发特别分红为人民币200,269,642.16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全体股东特别分红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