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独立董事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下转签署页)
独立董事: 薛伟
签名:
日期:2023年8月30日
独立董事: 黄志伟
签名:
日期: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