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软件”)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35,370,20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9976%。其中,阿里软件持有公司A股股份42,527,339股,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持有公司A股股份248,219,904股,Taobao ChinaHolding Limited持有公司H股股份72,311,482股,New Retail StrategicOpportunities Investments 4 Limited持有公司H股股份72,311,481股。本次转让计划为阿里软件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股权转让,未导致阿里软件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发生变化。
? 股份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阿里软件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不超过42,527,339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灏月,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
2024年5月23日,公司收到阿里软件的《转让股份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让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42,527,339 | 0.98% | 非公开发行取得:42,527,339股 |
上述转让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42,527,339 | 0.98% | 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 |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48,219,904 | 5.70% | 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 | |
Taobao China Holding Limited | 72,311,482 | 1.66% | 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 | |
New Retail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Investments 4 Limited | 72,311,481 | 1.66% | 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 | |
合计 | 435,370,206 | 9.9976% | — |
二、本次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不超过:42,527,339股 | 不超过:0.98%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2,527,339股 | 2024/6/17~2024/9/16 | 按市场价格 | 非公开发行取得 | 股东自身商业安排 |
1、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 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事项,则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 本次转让计划为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股权转让,未导致公司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持股总数发生变化。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权转让系股东自身商业安排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也遵守了监管部门的其它规定要求。阿里软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二)转让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